外资企业变更同样要经过商务局的审批通过才可以向工商行政机关递交以下材料。
一、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批准证书副本(一)及批复;
4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外资公司地址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外资公司名称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外资注册资本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4 、注册资金减少的需提交三次公告的文件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5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其他材料原件及文件
五、外资法定代表人变更:
1 、原任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董事会决议;
4 、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外资经营期限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股东大会决议;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5 、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七、外资公司股权变更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依法作出的决议;
4 、审批机关批准证书副本(一)和批复;
5 、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6 、股权转让协议;
7 、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的转让声明;
8 、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9 、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八、外资企业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审批机关批准证书
4、合同、章程修改协议;